六、贵金属市场的一般常识(3)
4.做市商制度与“坐庄”的比较
许多国内投资者是从股票交易所开始了解现代金融的交易模式,所以除了对竞价撮合交易模式有所了解外,国内的投资者更熟悉的是股票经纪商模式,因为每个投资者的股票交易都是通过证券公司的服务平台完成的。股票经纪商(证券公司)交易模式只是投资者交易过程的代理中介。
做市商交易模式与经纪商代理模式完全不同,它有报出双边买卖价格的权力,并按价格承诺交易的义务和责任,它可以自主决定双边买卖交易价格。于是,很多人就对做市商是否在坐庄、是否能够操纵价格产生了置疑。在中国香港及台湾地区,人们习惯上把做市商等同于“庄家”,把做市商制度又称为"庄家"制度。这在内地引起了市场各方对做市商制度的误解。在此有必要介绍一些相关的金融知识和国际惯例。
“庄家”,简单地说就是通过操纵股价来获取巨额收益的机构投资者,是指在证券市场上凭借资金和信息优势,通过各种方式有计划地控制一家或几家上市公司相当部分的流通股票,并取得对这家或这几家上市公司股票价格走势的操纵地位,进而实现暴利的机构。因此,“庄家”已成为操纵市场者的代名词。
做市商制度已被国际上许多成熟的市场广泛采用,其中美国的"全美证券协会自动
报价系统" (NASDAQ系统)及其做市商场外市场堪称最成功的典范。如果中国投资者
有机会到美国股票市场上看看许多小型股票的做市商交易模式,一定会非常惊讶,这些
做市商就是在“坐庄”,这种模式与中科创业、德隆模式几乎一样,是公开合法的坐庄,怎
么美国政府监管部门不监管打击呢?实际上这是中国投资者对做市商交易制度的误解。
在美国纳斯达克股票市场上,做市商交易制度是常见的一种交易制度。以纳斯达克股票市场上的做市商为例,来说明美国股市的做市商与中国股市过去股权分置制度下的“坐庄”操纵模式有很大的不同:
(1)运作目的不同:做市商制度是为了保障个股交易的连续性,避免有行无市的现象发生,而“坐庄”运作的目的在于通过坐庄来获取巨额收益。美国股市的做市商除了促成交易的活跃、增加股票交易的流动性外,还要完成对股票的价格发现功能。
(2)交易风险不同:做市商有可能发生亏损,其原因在于做市商必须"做市"以保障交易的连续性。“庄家”在“坐应”中的风险主要来自于信息泄漏、策略失误、资金不足、信息失误、庄家内证,绝非为了保障交易的连续性,也不是制度的内在要求。
(3)信息状况不同:在做市商制度中,做市商的名单是公开的,是一种“阳光做市”。严禁通过各种非正当方式收集和利用内部信息和内幕消息,严禁散布误导性信息和谣言,其交易行为要定期向监管机构上报。而“坐庄”是一种地下行为,以诱导跟庄者“上钩入套”,从中获利。美国实行的是证券交易所的专业经纪人制度和场外市场的做市商制度并行的交易方式,其中做市商在场外市场交易的主要对象是债券和非上市股票,通过NASDAQ系统将分散在全国各地的6000多个做市商联系在一起,可迅速提供在各场外市场交易的近7000种股票和债券的买入价和卖出价,提供统一的清算和监控。在外汇交易、黄金交易和多种国际大宗商品交易中,由于这些商品的价格完全透明公开,做市商虽然拥有自我报价的权利,但不可能操纵市场价格,只能使双边报价与市场价格保持一定的价差。做市商交易制度,虽然从其可自由报价的交易制度上理解为是一种“坐庄”模式,但它并不能操纵市场价格。越是国际性的大宗商品,越不可能操纵市场价格。
(4)对市场趋势的影响不同:对于做市商来说,不准操纵股价,也不能直接影响市场价格走势。做市商只是为了维护交易的连续性。有着维护市场正常运行的功能。美国对做市商操纵价格的制约机制就是全流通交易制度,大股东持有股票的可流通性对做市商的行为进行约束,使这个股票的交易价格能充分反映它的价值所在。同时,一般一只股票不止一个做市商,不同做市商之间会形成有效的相互制约。这样任何想偏离这只股票价值之外的报价行为都可能受到强有力的约束。股票做市商拥有双边报价的权力,但不能轻易操纵股票价格。
在中国股市中,“庄家”处于远优于一般投资者的地位,可以利用资金实力及其他有利条件,在股价欲涨时“打压”,在股价欲跌时“抬价”,使个股价格的上涨与下跌处于一般投资者难以预期的态势中,极易打乱股市的正常走势。同时,由于在坐应中通过低价“吸筹”,然后“拉高”、“出货”,极易形成股价过度波动。再次,庄家通常在高价位“出货”,使一般投资者高位“套牢”。
做市商交易制度是一个成熟的交易制度,它自诞生以来延续至今已经有数百年的历史。做市商交易制度是交易所撮合交易制度的前身,先有做市商交易制度后有交易所交易制度。直到今天,做市商交易制度还在世界金融市场上发挥着重要作用。
5.做市商交易制度对我国黄金市场的启示
国际黄金市场主要是由大量直接面向投资者的黄金做市商网络体系构成。无论从交易深度、广度和交易总资金规模上,黄金做市商模式都是无可争议的主流交易模式。而黄金交易所并不是黄金交易的主流模式,比如世界上最大的美国黄金期货交易所的交易量不到世界黄金总交易量的10%。
由于黄金做市商提供买卖双向报价并随时准备交易,使投资者不用担心没有交易对手,从而极大地方便了投资者。做市商给投资者提供了足够的交易流动性。黄金做市商交易模式以其强大的不可阻挡的生命力正在向中国黄金市场渗透,香港众多黄金类公司在国内开展黄金做市商业务已经是公开的秘密。作为做市商的前奏,上海金交所已自2011年5月起,低调地开始了黄金的询价交易,银行等机构可以在询价交易系统协商报价。
引入做市商制度,必须要求以国际黄金市场价格为基准进行报价,而这种报价形式将使24小时延续买卖成为必然。目前我国的现货、期货黄金市场尚未做到24小时连续交易,只能在固定的时间段交易,风险难以有效控制。因此做市商制度,以国际金价为基准报价的投资市场,可以有效地促进买卖双方的主动交易行为以降低风险,促进黄金投资市场买卖规模的发展,提高中国黄金市场在世界黄金市场的地位,进而增强定价话语权。
经过几年的努力,中国黄金市场已取得了迅速发展,但由于我国的黄金市场开放时间较短,整个黄金市场的轮廓并不是很清晰。目前国内仅有上海黄金交易所和上海期货交易所为黄金交易的合法机构,且上海金交所还不能直接面向个人投资者,个人投资者要想加入,必须通过金交所的会员单位。其推出的现货延期交收业务(T+D),也因其未与世界黄金市场接轨,交易方式不够灵活,而缺乏对投资者的吸引力。国内的一般现货商和许多投资者更愿意选择国际现货黄金交易,主要是它交易时间更长和手续费更加低廉,如现在一些较大的现货商大多通过香港一些金融公司进行国际现货交易。相比国际黄金市场,刚刚走向开放的中国黄金市场缺乏大量的黄金做市商来为投资者提供黄金买卖的流动性。引入和完善黄金做市商制度,可以弥补传统集合竞价形式的缺憾,提供黄金市场更多的交投活跃性,促进中国黄金市场的兴旺发展。
由于我国黄金市场正处于发展初期,在探索过程中,有关法律、法规不健全,这就不可避免地存在一些黄金交易公司名不副实、违规操作的现象,这并不奇怪:我国在股票市场和期货市场发展的初期也都出现过类似问题。新兴行业出现问题并不可怕,只要能够逐步解决问题,同时加强行业的监管与规范,扶持正规合法经营的企业,打击各类不规范企业行为,就能够迎来规范发展的时代。反之,如果没有明确和统一的发展思路,没有清晰明确的理论指导,未必能够得到社会更广泛阶层的认同,一些误解和非议就有可能导致新兴行业在发展的初期夭折,甚至偏离既定的发展方向,最终使得国际力量坐收渔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