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DP平减指数
评量内容:整体的全国价格变化。
重要性:最广泛的通货膨胀指标。
呈现方式:每季和每年指数数值。
观察重点:百分比变化。
评比标准:1980年代期间,OECD国家GDP平减指数年成长率平均为8%;2000年至2008年间,年成长率平均为2.7%。公布时间:每季公布;至少落后一个月;经常修正。
定义
GDP平减指数评量的是GDP的当期与固定价格两者的差异以及GDP的组成成分。举例来说,如果实质与名目GDP分别成长2%与5%,那么,隐含的总体通货膨胀率便是3%。
平减指数涵盖的内容可多可少,可以从消费支出的单项成分或商业投资,一直到总体GDP (请参考表13.1 )。这类数据不见得都会公布,但是如果有当期与固定价格数据,就可以轻易计算
出平减指数,作法是将当期价格除以固定价格再乘以100。
除非另外说明,否则,大多数平减指数都是隐含的物价平减指数。这类数据评量的是GDP组成成分以及物价的变动。固定权重指数只反映物价的变动(请参考第272页的说明)。
使用数据
平减指数非常有助于确认趋势,也可以对许多层面即将出现的物价变动提出预警。
消费支出平减指数是可以替代消费者物价指数(请参考第299页至第303页)的重要指标。整体GDP平减指数(也就是每单位本国产出的总国内成本指数)是评量整体通货膨胀率的最佳指标。
由于平减指数涵盖许多项目,而物价变动的效应在某种程度上会自我抵销,因此,平减指数的波动幅度会小于消费者物价指数或生产者物价指数等较为狭窄的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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