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 变化速度指数(ROC)
在前面,我们利用一定时间区间两端的价格差(差价)来确定市场的动力。现在,我们利用当前的收市价和一定天数以前的收市价的商(比价)来表示市场的变化速度。为了构造所谓10天变化速度摆动指数,我们把当前的收市价格除以10天以前的收市价格。公式如下:
ROC=100(V/Vx)
其中V是当日的收市价,Vx是X天以前的收市价。
在这里,读数为100的刻度线变成了中间线,或零线(图10.4a和b)。如果当前价格高于10天以前的价格(价格涨了),则其变化速度指数就大于100;如果当前收市价低于10天以前的价格,则上述比数小于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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